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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益诉讼五周年·政协委员看检察之三】米脂检察:“同心筑梦跟党走公益有我新征程”——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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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益诉讼开展五周年之际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“同心筑梦跟党走公益有我新征程”主题党日活动,本次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“回头看”,重点针对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执行问题,对近年以来部分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实地查看,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。以下是道路安全、健身器材维护、无障碍设施建设等不同领域“回头看”的重要“看”点。

守护乡村道路安全

2021年9月,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,米脂县城郊镇李仁沟存在乡村道路下陷的安全隐患。该隐患点位于张塔至李仁沟公路K2+700处,主要隐患为路面路基掏空、边坡大面积冲毁。

道路整改前和整改后

经过全面调查取证后,我院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,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,采取有效措施,消除道路隐患。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该隐患点采取了回填土方、浆砌块石排水渠等措施,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,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。

健身器材维护

检察干警向政协委员介绍公园健身器材超期服役整改情况

2022年3月,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,米脂县滨河公园内的健身器材区,是群众最爱光顾的区域,然而这些用了多年的健身器材存在超期服役,甚至带伤服役,会给使用的群众带来安全隐患,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,建议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,加大日常管理力度,对辖区内其他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。

部分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

部分新安装的健身器材

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,积极整改,对滨河公园内30余件老旧健身器材予以更换,现已基本更换完毕投入使用。

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

检察干警向政协委员们介绍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情况


2021年8月,检察干警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,米脂火车站进出站通道、台阶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无障碍环境设施,也未设置无障碍环境设施指示标志,不仅给残疾人朋友们带来不便,还存在安全隐患。由于所涉及的是地方铁路管理方面问题,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的密切协作和配合下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末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,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作为,尽快规范和完善火车站无障碍环境基础设施。

整改后的火车站无障碍环境基础设施

2021年10月份,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,表示已经对米脂火车站进行了升级改造,不仅对进出站通道、台阶新建了无障碍轮椅、行李坡道,还重新规划了站前广场,新建了广场无障碍公共卫生间,新划定了无障碍停车位及指示标志,新增了垃圾分类亭,同时也对站前广场进行了绿化改造。

公益诉讼开展五周年以来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。通过开展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”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要求”专项活动、“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”专项监督活动、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,我院办理公益诉讼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5件、无障碍保护类案件4件、公共安全类案件34件。其中《我为群众办实事:公开听证+宣告送达守护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》《注重“回头”勘验落实效果确保督改到位》等被正义网报道、被上级院官微转发,我院在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良好成绩。

在一天的公益诉讼“回头看”中,政协委员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,对米脂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肯定。公益诉讼“回头看”是一项促进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进行切实整改落实的常态化“兜底工程”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会继续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,做到“回头看”与持续保持办案力度协调统一,持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。

米脂县检察院会继续依法能动履职,始终将检察职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,融入区域发展重点,融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,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。


采访

常建 县政协委员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

安庆玲 县政协委员 县融媒体中心编辑

END

来源:第二检察部

文字:赵亮

编辑:杜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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